福州海警局日前發布通告,嚴防新冠肺炎疫情海上輸入,有效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根據通告,嚴禁任何企業、組織、個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組織、運送、協助境外人員經海上通道偷渡進出我市,或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員。嚴禁非法搭靠外籍船舶、私自接駁境外人員、物品,以及私自招錄、容留境外人員登船作業。
如屬海上非法入境福州海域人員,應立即向福州海警局投案,如實陳述非法入境事實。在加強船舶管理上,嚴格落實船東、船長和港口、碼頭、停泊點等涉海經營者防疫主體責任。所有出海船舶、人員進出港須按要求報備,嚴禁擅自搭靠在我市海域航行的各類船舶違規接駁或非法載運非本船人員。
船舶在海上作業期間,嚴禁拆卸、破壞、屏蔽北斗示位儀、AIS等通信導航設備,嚴禁接觸境外人、船、物,嚴禁從事海上非法捕撈、漁獲交易,嚴禁非法從事或參與船舶建造、維修、改裝業務,嚴禁“三無”船舶出海作業,嚴禁進行非法走私活動。
通告指出,作業船舶船員需主動做好健康監測,如有發現存在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或船舶經停中高風險地區港口碼頭的,應迅速向屬地街道、社區、衛生疾控及主管部門報告。船舶進港后需按要求停靠至指定區域,所有船員不得擅自離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嚴禁任何企業、組織、個人將含新冠病毒病原體的醫療廢物、有毒物質或其他危險廢物投入海中。
群眾如發現走私、偷渡、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立即向福州海警局舉報(24小時舉報電話:95110、0591-83296110)。舉報內容經核查屬實的,將視情予以獎勵,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對窩藏、包庇、幫助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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